本报讯(记者郑 磊 通讯员武书强 熊 建)在交警大队办事时,一驾驶员将千元现金遗忘在柜台被民警及时送还。近日,南召县驾驶员杨某3次上门表谢意,均被民警婉拒。
6月25日,一驾驶员在南召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业务后,将掏出的1000元现金连同几张废纸遗忘在柜台上。该驾驶员离去后,民警整理桌面时发现了这沓被遗忘的现金。民警追寻失主但未找到,最后民警从网上查看办理业务人员信息,确定遗忘现金的人为本县云阳镇村民杨某。民警与杨某取得联系,核对确认杨某为失主,并很快将钱送还。④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