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付栓)7月4日清晨5时,南召县法院进行第三次集中大执行活动。郭某是一名教师,她也是为他人借款担保成了被执行人,她被宣布拘留时,痛哭不止。 程某、汤某、郭某为王某担保,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20万元。其中,郭某是一名中学教师。借款逾期未还,2017年2月9日,南召县法院判决王某自判决生效十日内归还本金及利息,三名担保人负连带清偿责任。执行过程中,汤某履行了13万元义务,法院强制扣划郭某工资10000元。对未履行借款,现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恢复执行。法院随即向郭某等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在限定期限内,郭某仍未按期履行。在此次执行中,将对郭某采取搜查、拘留强制措施。
执行当日,雨哗啦啦地下着。干警冒雨来到郭某家,“郭某,我们是南召法院执行局的,今天对你采取搜查、拘留措施。”干警进屋后,直截了当地说。被集体训诫后,郭某忍不住大哭,从法院办公楼外一直哭到办公楼内。她后悔为王某借款担保,表示马上让家人借款还钱。当天,她履行了剩余的7万元。④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