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 勇 通讯员顾东升 程远景)5月13日上午,方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将42万元赔偿款,送到因交通事故伤残卧床的方城县券桥镇某村农民刘某的床前,其丈夫孙某看着自己伤残卧床的妻子,一时间红了眼眶,一再地对执行干警说“谢谢”。
刘某被祁某驾驶的汽车撞伤,经医院鉴定,刘某因交通事故颅脑损伤致四级伤残。经法院判决,祁某赔偿刘某各项费用共计4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祁某仅履行1万元的义务后,便不再赔偿其余损失费用,故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今年1月30日,执行干警经过做工作,祁某答应在指定时间内分期分批履行义务。5月12日,当最后一批款项履行期限到来时,祁某如期携带42万元现金来到法院。执行干警考虑到申请人重度残疾卧病在床,办理领款、取款时都有诸多不便,遂决定将赔偿款送到申请执行人家中,并在其病床前办理了相应的领款和结案手续。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④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