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 雪 通讯员高 峰)日前,卧龙区城管监察大队组织执法人员20多人,配合专业拆装队,使用高空作业车辆,对辖区违规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拆除,以规范辖区户外广告设置,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
新实施的《南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应当征得市、县(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四十二条规定:违反上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强制拆除,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这批集中拆除的违规户外广告位于工业路、车站路、卧龙路、中达路、北京路、武侯路、光武西路、百里奚路、张衡路等路段,大多是楼顶广告、楼体广告、大型广告彩绘面、大型电子屏,体积大,架设高。由于它们未经审批,不符合城市规划建设统一要求,既影响市容观瞻,又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经过4天的紧张工作,卧龙区城管监察大队共拆除违规大型户外广告招牌36块、大型广告彩绘面16块、大型电子屏6块,清除广告宣传条幅47条,规范了市容环境,净化了城市空间。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