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范志钦)非我市户籍迁入我市的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户口迁入当月即可提出高龄津贴申请,还可委托他人携带委托证明、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为申请。这是记者7月13日从市民政局了解到的。
凡具有我市户籍、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属高龄津贴发放对象。年满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年满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年满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符合高龄津贴申请条件的老年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免冠照片3张,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③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