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上海12月28日电 从2021年1月1日起,上海首批15个主要健身品牌400余家门店将正式实行“健身会员卡办卡七天冷静期”。
12月28日最新发布的《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版)》中明确规定,会员办卡后将享有七天冷静期。消费者在签署合同次日起的7日内,在未开卡使用会员服务的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获得全额退款。
针对预付费类消费“退卡难、退费难”的痛点问题,合同示范文本明确退卡(费)情形,对违约责任、合同解除作出详细规定,明确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责关系。同时,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了退费细节,对余额计算、退费期限作了明确设定,规范引导健身服务经营者,也使消费者的会员卡退费有章可循。③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