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引发纠纷
一时冲动“两败俱伤”
本报讯(通讯员 王冬)近日,西峡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中,因为冲动,原告受了伤,被告破了财,双方都为自己的冲动行为付出了代价。
2023年底,包某驾驶一辆半挂车行驶至一路口转弯处,差点撞到小张驾驶的电动车,小张便上前质问并出言辱骂包某,包某气愤之下抓住小张衣领,将其摔倒在地,造成小张受伤。公安机关依法对包某进行了行政处罚,小张为此住院治疗并支付2000余元的医疗费用。出院后,小张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包某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包某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身体权、健康权,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但本案起因是原告小张没有保持冷静态度处理问题,对被告进行辱骂,使被告因无法忍受与原告发生肢体冲突,因此原告对自身受伤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根据查明的事实,酌定判决被告承担原告损失的60%,小张自行承担40%。③6
赊账引发官司
法官调解促和谐
本报讯(通讯员 朱小旭 郭霄)近日,邓州市人民法院妥善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对法官工作表示认可和感谢。
2003年,原告郑某承包经营一家种子站,某村委会从郑某处购买种子。后经双方结算,共欠种子款4.9万余元。某村委会向郑某出具了欠条,约定月息一分。后郑某多次催要无果,便诉至法院。
该院孟楼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为查明案情,到案件可能存档的部门多方查询,后证实某村委会确实对外存在一笔未偿债务,与郑某所诉款项一致。弄清案件事实后,承办法官又多次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协商,原告、被告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握手言和。③6
好友借钱不还
法院执行促案结
本报讯(通讯员 郭贝 屈熙尧)近日,内乡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朋友借款不还、法院判决后仍拒不执行的案件,有效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孙某与王某系多年好友,5年前,王某表示其丈夫生意周转困难,向孙某借钱1.5万元。之后,王某仅还款4000元,孙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近日,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后,执行法官驱车前往王某家中,向其告知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王某希望能和申请人协商分期还款,但是申请人表示不信任王某。眼看沟通毫无效果,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将王某拘传到法院。坐上警车后,一方面迫于执行威严,一方面害怕在村里丢脸,僵持一段时间后,王某将该案款项一次性支付,案件当场执结。③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