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余飒曼 朱小旭)近日,邓州市人民法院在张楼乡某村对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开展强制腾退活动。
该案为排除妨害纠纷,案涉争议耕地属于原告邓州市张楼乡某村七组所有。2016年,因被告张某、赵某占用村组案涉耕地4.59亩,双方约定,被告每年向村组支付一定的租赁费,并于2023年5月全部退还多耕种的土地。到期后,二被告未按照约定退还土地,因多次沟通无效,原告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执行局专门邀请张楼乡政府工作人员、被执行人住所地村委会工作人员、村民代表等到场配合并见证执行,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对现场进行测量并划分地界。历经3个小时的执行作业,最终将土地交付给申请执行人,确保了案涉土地及时恢复农业生产用途,守住了“耕”基。③5
当庭对账
法官耐心解纠纷
本报讯(通讯员 聂传青 张莹莹)近日,在内乡县人民法院马山口法庭,一起涉及复杂财务往来的合同纠纷案件在法官的细致调解和对账下,成功找到了解决方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2022年,冯某在陈某处定制安装广告牌,费用共计1.6万余元。项目完工之后,冯某仅陆续给陈某支付1.2万余元。陈某苦追无果,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入了解情况和双方争议的焦点。被告冯某的情绪一直很激动,接受不了陈某不留情面将其起诉到法院的做法,更称自己已经结了1.5万元,陈某所诉金额与事实不符,属于诬告,要求原告撤回诉讼,并向自己道歉。
为最大限度减少双方损失,承办法官极力安抚被告冯某的情绪,努力寻找双方利益平衡点,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对账和调解。
通过法官的细致调解和耐心沟通,最终双方账目核对清楚,原告为表示歉意作出让步,被告一次性履行2000元欠款,该起纠纷顺利化解。③5
旁听庭审
沉浸式接受法治教育
本报讯(通讯员 马鑫琳)近日,卧龙区人民法院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市第九完全学校40余名学生代表走进法院,旁听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的公开审理,通过“庭审+宣讲”的方式,让学生们“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沉浸式”接受法治教育。
庭审结束后,法官对同学们进行现场“以案释法”,让大家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有了更直观、深入的了解。同时叮嘱同学们应遵纪守法,不要为了得到一些“好处费”而成为电诈案件的“工具人”,并引导学生保护个人隐私,加强防诈骗知识学习,提高防范意识,远离违法犯罪。同学们纷纷表示,今后一定会严于律己,妥善使用和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个人账户、手机号等,不因贪图小利而沦为罪犯的帮凶。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