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本报分类信息请供需双方认真核实有关证明材料,签订有效法律合同。
敬告
出 租
梅溪南路临街门面房,面积40m2,租金面议。
联系电话:0377-63890000
遗失声明
△邹云远(身份证号:412922196803282981)购买南阳顺鸿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翡翠云樾项目11号楼3单元902房,认购协议书(编码:SCY03139)、房款定金收据(票号:0002615,金额:20000元)、落宗费收据(票号:0003727,金额:200元)、大修基金收据(票号:0003726,金额:10872元)遗失,声明原件作废。
△马俊(身份证号:412901196509301510)购买南阳市君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君恒世界里第5幢2单元21层04户房屋的购房协议书和收据(编号:0735803、0407353、0407354,3张收据共计:455857元)遗失,现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