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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告
使用本报分类信息请供需双方认真核实有关证明材料,签订有效法律合同。
公 告
我单位职工丁向阳,因你长期离岗,请你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回单位上班并妥善处理相关业务,否则单位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内乡县地毯工艺品集团公司
2025年2月26日
转 让
范蠡西路诚信志远果业水果店转让。
电话:13643770037
遗失声明
△南阳市昌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业主王震的购房合同丢失,合同号:13797247,网签日期:2013年8月26日,声明作废。
△李静(身份证号:411302198611165780)交纳的新华城市广场负一楼BF-54商铺的履约金收据(编号:2614858,金额:3000元)丢失,声明原件作废。
△内乡县公安局民警刘国钦的人民警察证遗失,警号:080627,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