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郝晓霞)养育4个儿子3个女儿,因为家庭纠纷,儿子拒绝赡养父亲。7月7日,社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赡养纠纷案。
当日9时,社旗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来到大冯营镇张腰江村官庄,早早布置好巡回法庭。附近村民听说法院要在这里开庭审案,便聚集在庭审现场,旁听审案。
该村张某夫妇共育有4子3女,现均已成年。2005年,老伴因病去世后,张某就单独生活,由长子张某甲负责耕种原告的责任田,收益归张某甲,由其负责老人的饮食。
2012年5月,张某因病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后经协商,由4个儿子轮流照顾父亲。2015年底,张某轮至四子张某丁家生活,张某丁却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伤心之余,年迈的张某害怕以后衣食无着,遂将4个儿子起诉至社旗县人民法院。
庭审中,原告表示,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子女在履行赡养义务时不能附加任何条件。被告张某丁仍坚持要在平均分配父亲耕地的前提下,才会履行赡养义务,其余三个儿子都同意按月轮流照顾父亲。原、被告各执己见,但都同意调解,承办法官决定休庭进行调解。
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法庭当庭宣判:4名被告自2016年7月起,每月轮流赡养原告张某。
庭审直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