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13时43分,在孔明大道与范蠡路交叉口,车牌号为豫R062CN的车辆逆向行驶。根据相关法规: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图片由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提供。③3
本报记者 王朝荣 整理
交通违法曝光台
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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