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1时7分,在孔明大道与京宛大道交叉口,车牌号为渝BT0335的车辆未按规定涂喷放大号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按规定涂喷放大号的,处罚款200元。图片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供。②3本报记者 王朝荣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