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中山:
你在宛城区仲景街道泥营社区方庄二组村民责任田上所建房屋宛市规(宛)字(2005)第1103号,经宛城区泥营城中村改造工作指挥部调查泥营社区村、组干部群众,认定为擅自改变耕地用途,不属合法民宅,你左右两侧十二户村民相同性质房屋,村民主动配合指挥部已拆除完毕。由于你2012年以来一直拒不到指挥部办理有关手续,此处房屋已严重影响农运会拆迁群众的回迁安置。经指挥部研究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到宛城区仲景街道办事处一楼办理房屋补偿手续,逾期将根据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你方承担。
联系电话:63026262 63022677
宛城区泥营城中村改造工作指挥部
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