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萌萌 通讯员罗清成 孟楠)只因一时贪念,竟私自将工地挖掘出的文物带回家中,并将其出售。日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盗窃罪,犯罪嫌疑人吴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方城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5年夏,刘某在对某工地进行挖掘机作业时,挖到地下一无名墓穴,先后挖出瓷罐、青砖等物品。后刘某私自将墓中物品带至家中,并出售给吴某,非法获利万余元。后经群众举报,公安机关将刘某、吴某抓获。
经国家文物出境鉴定河南站鉴定,涉案的九件物品中,七件为元代一般文物,一件为元代三级文物,一件为明代一般文物。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⑫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