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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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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网

依据南阳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规范商品房合同备案信息注销的规定》[宛房(2012)77号]之规定,下列商品房(备案)合同信息符合合同备案信息注销条件,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七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公告期满后,我处将予以合同信息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所退房源,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所退房源公开销售。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注销名单:

南阳市东鑫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位于宛城区汉冶街道老庄社区的东鑫·中央公园项目:

1.1号楼2层201室,合同号1901052375;2.2号楼3层306室,合同号1901052682;3.1号楼1层105室,合同号1901052349;4.2号楼3层309室,合同号1901052690;5.2号楼3层305室,合同号1901052678;6.2号楼3层304室,合同号1901052651;7.2号楼3层302室,合同号1901052649;8.2号楼3层303室,合同号1901052677;9.2号楼3层301室,合同号1901052648;10.2号楼2层207室,合同号1901052624。

南阳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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