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心调解
化解行政诉讼纠纷
本报讯(通讯员 王宪 薛怡)12月22日,高新区人民法院法官适当延伸审判职能,推动一起行政诉讼纠纷实质化解,获得双方当事人的称赞。
2015年7月,郑某与其所在街道办事处签订《征收安置意向书》,约定郑某作为被征收户的置换面积及过渡费用等。后该街道办事处于2019年将郑某置换面积进行了公告变更,郑某不服与街道办事处多次交涉无果,无奈之下诉诸法院。
高新区人民法院法官雷川承办该起案件后,认真查阅卷宗,带领办案团队到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当地征收补偿政策,查询征收补偿相关资料。庭审结束后,雷川及合议庭成员认为街道办事处对郑某作出的安置补偿决定确实存在与事实不符的情形,于是判决撤销了存在争议的补偿决定,并责令街道办事处限期重新作出补偿决定。
经过多方努力,最终街道办事处重新与郑某签订了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并补偿到位。这起行政争议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困扰郑某多年的“烦心事”终于得到彻底解决。③5
释法析理
退还培训费用
本报讯(通讯员 杨林)“非常感谢民警,本以为这钱会打水漂,没想到这么快就到账了。”12月22日,3名女士到宛城区公安分局汉冶派出所致谢。
12月9日,宛城区公安分局汉冶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今年11月份,张女士和两位好友为子女报名参加辖区某校外培训班,开班前该机构按照6000元至8000元不等的标准,向3人收取了培训费,并签订课程学习协议。然而课程开始后,张女士和朋友发现该培训班的软硬件设施都未达到前期宣传标准,培训机构也未按照协议邀请到相关名师授课,他们便要求该机构退还培训费,但培训机构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
民警将双方约到派出所,采取“面对面”方式进行座谈,经过民警近5个小时的释法析理,3名家长与培训机构达成退款协议,培训机构退还70%的培训费用。③7
耐心劝导
夫妻重归于好
本报讯(通讯员 聂传青 闫珊珊)12月21日,内乡县人民法院湍东法庭婚姻家事团队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夫妻二人重归于好。
王某(女)与张某闹离婚诉至法院,通过与原被告分别沟通,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系自由恋爱,感情基础较好,但平日沟通较少,加上婚后婆媳矛盾频发,而张某对父母无条件顺从,最终导致矛盾日积月累,难以调和。
了解到小夫妻离婚的真正原因后,承办法官从亲情、道德、法律等角度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苦口婆心的劝导,夫妻二人终于重归于好,原告主动撤回离婚的诉讼请求。③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