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下午,我正在办公室低头忙着写一个判决,进来两位老人,看着像夫妻俩。我一看有人进来,停下手中的笔,还没等我开口询问他们有何事,就听到老汉小声地对老太太说:“就是他,就是他。”我有点迷惑地看着两位老人,觉得他们有点眼熟,但一时想不起什么事和他们有交集。
我起身问他们有什么事?老汉一听我问他们,急急地说:“我是老郑啊,你忘了,我是月河镇的,我俩儿子不养我们,几个月前你帮我解决了难题,现在我们一起生活得可好了。今天是我老伴让我领她来专门感谢你的。”
老郑这么一说,我还真想起来了。老郑和他老伴是一起赡养案件的原告,因为其两个儿子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把儿子们告到法院。案件分到我手里后,老郑找到我,特意提出老两口不想分开生活,但儿子们说不这样就不管他们。我还记得当时老郑说出这个要求时,年过七十的他像个孩子一样看着我,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尽管没有流出来,但看着就让人难过。我连忙劝他放宽心,不要难过,我们会尽快妥善处理的。
之后,我和同事进一步了解情况,得知老郑夫妇共有两儿两女,均已成家。老人现年事已高,身体不好,平时的医药费及生活费都是女儿给的,儿子照顾得较少。老人提出让两个儿子给些赡养费和医药费,儿子们提出一个方案:两个老人一家分养一个,吃喝拉撒全包,简单省事。但是老郑夫妇不同意,他们认为自己的年龄大了,生活习惯和子女们不同,住在儿子家时间长了容易闹矛盾,另外,老两口共同生活了几十年,也不愿分开,想在一起生活。
意见不统一,问题就出来了,儿子们认为不是我们不愿意养,是老人不配合;老人心里有委屈不敢明着提,担心以后生活更没保障。僵持一段时间后,老人提出少给点生活费也行,只要老两口能单独在一起生活,但儿子们不同意。最后问题到了不能解决的地步,老人找到法庭起诉两个儿子。
我和同事弄清了问题的症结所在,打算先做儿子们的思想工作。刚开始,为找到老大,闭门羹就吃了几次。后来,村里的老乡提醒我们:这个事主要是大儿子的主意,老大包了个鱼塘,提示我们到鱼塘那里就能找到人。我和同事辗转几个村找到老大两口子,预料之中,他们对我们的到来很不欢迎,但作为法官,为了化解矛盾,我们也得看黑脸送笑脸,给老大讲法讲理,可老大就用一句话堵我们:“他们能动的时候让我们掏钱他们自己生活,不能动的时候你养啊?”我当时听了这话,心里又气又急,但也不能和当事人发生争执,劝说两次无效后,我想案件其实可以直接下判,但效果肯定不理想,还是得做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我理清思路后,决定再找老大两口子谈谈。当我们再次步行到鱼塘时,谈话中我感觉大儿媳妇的态度有所缓和,发现了事情的转机。我们及时改变方向,专门做大儿媳妇的思想工作,特别是当我们问:“你们老的时候,子女也要求你们分开生活,你们能接受吗?”她没有回答,但我们感觉她已经被我们说动了。
随后,我们又找到老二,老二比较通情达理,表示尊重老人的意见,愿意支付赡养费及医药费。终于,在立案两周后,在老郑居住的老院里,案件得以顺利调解,当书记员对老人念了调解书内容后,老两口笑了,眼睛也湿润了,而此时,作为办案法官,我的心里既高兴又有点苦涩。孝敬老人、关爱老人是我们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应尽的法定义务,作为子女,不能为了自己方便省事而不顾父母的感受,孝顺父母本身就包含“顺从”的内涵,子女们应该多为父母考虑,多体谅父母,让老人有个幸福的晚年。9
(内乡县法院吴城法庭 沙智民 口述\冀晓莉 整理)